1600教師參與教育局首個國安研討會 教師關注港區國安法下如何編寫教案
發布時間: 2020/11/16 21:27
最後更新: 2020/11/16 22:55
教育局展開以國家安全為主題的教師培訓活動,今日(16日)下午首辦「國家安全與我們日常生活」教師研討會,由《基本法》推廣督導委員會委員李浩然主講,講解國家主席習近平早年提出的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,並解釋《港區國安法》成立背景及條文等,指叫口號屬言論自由,而法庭對煽動他人有很高定罪門檻。有參與教師稱感到在場同業關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該如何編寫教案,惟講者未有作出具體回應。
研討會對象為中小學教師,以實體及網上形式同步進行,歷時2.5小時。據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網頁顯示,800個網上名額爆滿,再加開800個網上名額,連同200個現場名額,共設1,800個名額;教育局今晚回覆表示,最終共有約100名教師現場參加及約1,500名教師網上參加。
網頁簡介研討會內容涉及「課程發展及推行(與工作有關)」及基本法學習元素。李浩然在會上提到許多國家地區都有實施國安法,解釋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是代表中國如何看待國家安全的概念,由最初涵蓋11個領域,至今增至16個,會上就政治、國土、軍事、社會、經濟及資源安全等領域逐項解釋,談及部分領域時提出相關教學活動建議,例如認識經濟安全領域時,可安排學生參觀金管局等。
至於《港區國安法》的成立背景及條文內容,李浩然重申條文構成「煽動」才屬犯罪行為,形容「叫政治口號」本身是言論自由,而法庭對於煽動他人有很高的定罪標準,「如果嗌吓『我好厭惡某個政治人物、我想殺咗佢』,以你主觀認知係發揮唔到影響力」。
他亦強調,推展國安教育無需「背誦條文」,或用刑責阻嚇,「教學生嘅話,更加希望佢哋唔係因為怕呢個法律而唔去犯法,最理想係佢認同而唔去做(犯法),而唔係怕刑責。」又認為「真正嘅國家安全教育係一份國民意識,當你對國家有歸屬感,自然會關心呢個國家嘅安全、行為自然符合保護國家安全」。
研討會期間突「斷線」逾半小時,李浩然稱期間曾跟現場教師討論,提到香港普通法法庭,在處理屬於成文法的港區國安法時,會因法系差異而帶來挑戰。
在現場參加研討會、任教中學科學及電腦科的張老師形容,講者對於港區國安法的演釋方式比較「中性」,跟普遍傳媒的詮釋方式分別不大。
不過,張老師稱席間感受到同業存在關注及憂慮,例如「該如何寫往後嘅教案及討論內容,以配合(港區國安法)實施」,席間有相信是任教通識科的教師提問,面對時下局勢應該如何教書,但張老師感到講者的回應是在「兜圈」,形容對方未有作出具體回應或提供清晰界線,「聽唔到啲咩嘢可以點樣,處於呢個世代、呢個環境,喺呢個行業有咩可以保障自己」。
中學通識科教師王老師則表示,研討會令他理解到國家安全的概念更廣闊,並不局限於法律,亦與生活息息相關,例如在資源安全方面,可透過《巴黎協議》等國際合作促進環保。會上除講解港區國安法條文,對於較敏感的「叫口號」行為,講者在會上亦有解釋如何定罪量刑,認為研討會對其教學亦有幫助。
教育局發言人表示,學校教育工作者應向學生解釋國家安全相關的概念、《香港國安法》的立法背景及意義等,教育局為中、小學校長和教師舉辦一系列有關國家安全的知識增益研討會,邀請不同專家主講,並會持續舉辦教師培訓課程,並發展教材,內容會參考不同的官方文件;如有需要,亦會向相關政策局及國家安全教育不同範疇專家諮詢專業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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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馮琪雅